为进一步提高警车管理水平,改进机关作风,江陵县人民法院以开展“转变作风年”活动为抓手,通过全面摸排、明察暗访、深入整改等形式,不断加大警车监管力度,规范工作程序,落实责任追究,切实杜绝发生公务车辆违法违纪情况。
一、 加强学习教育,落实监管责任。
4月7日上午,该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通报了前段时间一名干警公车私用情况,依法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姚国卿院长亲自组织大家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法执勤用车“八个严禁”规定》,要求全体干警对此引以为戒,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端正态度,做到“三不开”,即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开霸王车;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不开特权车;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不开带病车。下午,院党组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决定成立由姚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警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院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
二、 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对原有的警车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警车使用程序和范围,明确规定所有警车每晚7点30分以前必须归库,双休日、节假日公务车辆一律封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归库的,由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请示,分管领导向院长请示,院监察室每天对警车归库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凡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警车的,一律就地停职,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将警车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明确了每辆警车的管理和使用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因违规使用警车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和干警个人,除给予直接使用人相应处分外,还要追究车辆管理者的责任,以此加强各用车单位的责任意识。
三、 全面摸排找问题,堵塞管理漏洞
自4月7日起,院监察室和办公室用为期一周的时间以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各部门在警车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摸排,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公车私用、醉酒驾驶、无证驾驶、在娱乐场所周围停放和违规向外出借等情况。对全院司机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认真学习上级法院关于警车驾驶、警灯、警报使用规定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所有执法执勤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逐一上检测台,从车身外观、行驶状态、刹车仪表等各方面检查车辆运行是否正常,对发现存在故障的车辆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院机关大门外设立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