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快讯

以人为本强执行 司法为民显成效

──江陵法院加强执行工作杜绝法律“白条”

来源: 本院 时间: 2013-03-19 00:11 点击量: 468

“执行难”是一个社会公认的老大难问题,直接影响到司法公信力,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江陵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立足本院实际,更新执行理念,讲究执行方略,在执行工作中以人为本,亲民利民,做到“五个坚持”,取得显著效果。 2011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80件,实际执结156件,实际执结率86.7%,执行到位标的额8000余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达90%,去年被省高院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荣誉称号。

一是坚持能动执行,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该院围绕县委“加快沿江开发,建设滨江新区”发展战略,以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需求为导向,不断增强执行工作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执行工作中牢固能动司法意识,对涉及重点工业项目和重点企业的执行案件,坚持统筹兼顾、区别对待,慎重采用强制执行措施,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职工生活保障的需要,为增强地方经济发展活力创造条件。

二是坚持民生执行,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人身损害赔偿、拖欠劳动报酬、赡养抚养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执行、快速执行。该院2011年6月受理的熊某与黄某交通事故赔偿申请执行一案,申请人熊某因伤势严重急需手术费用,而被执行人黄某在外务工且下落不明,为维护申请人利益,保证申请人得到及时有效治疗,执行干警不分昼夜加班加点,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耐心给其家人做工作,督促其家人与黄某联系并主动配合法院执行,最终打消了黄某的侥幸心理,支付了全部赔偿款,仅用九天时间就将该案执结,为当事人解了燃眉之急,赢得了当地群众赞誉。对案件确实无法执行且申请执行人又属特困群体的,该院积极争取县委政法委、地方财政和上级法院支持,对弱势群体实施司法救助,两年来共为21名特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30余万元,努力缓解当事人的生活困境。

三是坚持和谐执行,全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对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矛盾容易激化以及群体性、社会敏感案件,该院注重做到熟悉案情,找准焦点促和解;耐心疏导,达成共识促和解;巧施措施,排除阻力促和解;多方协调,形成合力促和解,收到了良好效果。2011年以来,该院以执行和解和自动履行方式结案120件,占实际执结案件的76.9%,不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权益,还极大缩短了执行周期、节约了执行成本。

四是坚持公开执行,全力提高执行的公信力。该院依托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将每起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上网,做到执行工作全过程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执行程序启动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公布执行人员名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一律公开进行,并在法定时间内通知当事人。尤其是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处置,均采用随机摇号或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评估、拍卖机构,并由中介机构面向社会公开处置,杜绝暗箱操作。对有争议的事实和证据,组织双方公开听证,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是坚持依法执行,全力强化各项执行措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反规避执行”工作的要求,该院加大对抗拒、规避执行的当事人处罚力度,通过采取限制高消费、执行财产申报、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拘留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手段,坚决打击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和暴力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该院2012年7月执行的唐某与周某返还婚约财产一案,由于被执行人周某事先转移了财产,并躲藏到外地不归,导致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一次偶然机会,法院查询到周某名下在金融部门还有存款3万余元,当法官赶往银行办理冻结手续时,发现该款被提前取走。针对这一紧急情况,该院执行干警立即出动,全力查找周某下落,于当晚凌晨在周某的亲戚家中将其控制,依法给予拘留,确保案件得以顺利执结。两年来,该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司法拘留25人次,冻结、划拨执行款物价值总计1200余万元,以强有力的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