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江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重大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案件,董铜柏等10名被告人出庭受审,被指控犯有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1997年,任继雄(另案处理)刑满释放后,为了快速摄取经济利益,以开设赌博公司为依托,纠集被告人付某某、游某某、韩某某及已另案处理的四人等十余名社会闲散人员为自己效劳。此后,任继雄为树立其威望,先后有组织地策划和实施了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非法持有枪支案、强迫交易案、敲诈案、寻衅滋事案、故意伤害案,使其恶名远扬。2004年5月,该团伙被监利县人民法院予以判决,其中任继雄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05年3月,任继雄保外就医后,通过垄断监利县沿线长江码头砂石料市场、砖瓦建筑市场、啤酒及生活物资市场、东港湖水产品养殖市场,实施了多起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该组织聚敛了大量的钱财。在此期间,任继雄为增强该组织的凝聚力,通过发工资、送钱物、出钱为违法犯罪人员找关系、摆平事端、提供发财机会、安排入股等手段来笼络人心。通过董铜柏、黎某等人又网络了被告人石某某、邱某、李某等社会闲散人员为其效力。在不断的违法犯罪活动中,逐步形成了“头目—骨干—成员”三层塔式结构和等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监利县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群众怨声载道。
该案被告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影响极为恶劣,系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为保证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江陵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6.30”专案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制定了相应预案。在县委政法委和各上级部门的支持下,从各地抽调武警、公安干警、司法警察30余人参与庭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了被告人押解安全和法庭秩序正常。
庭审当日,除部分家属和群众外,还有13位市人大代表到庭旁听,并围绕司法礼仪、语言表述、庭审程序等各项指标,对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开展评议。
目前,该案庭审工作已经结束,将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