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陵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让一名从脚手架上摔落的雇工的赔偿金有了着落。
2021年7月,原告张某(化名)受甲企业雇请,并被其派往被告乙企业承建的项目工地施工,从事木工工作(搭设支模脚手架)。实际施工过程中,甲乙二企业并未给张某配备安全设备,张某作业时从脚手架上跌落,随即被送往医院及时救治。后经鉴定,张某所受伤害的残疾程度为二处十级伤残。事情发生后,张某与甲乙两公司多次协商赔偿事宜,但始终被推来推去,相互“踢皮球”。
2021年11月,张某向江陵法院起诉。承办法官及时了解原被告情况,依法审理并主持调解,向原被告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分析赔偿项目、标准和依据,引导、帮助张某依法维护权益。在江陵法院跟进调解下,此案仅用二十天便调解成功,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按相应标准和依据给予张某医疗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十多项项目赔偿,合计人民币14万元,为该案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