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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

来源: 江陵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25-07-14 17:30 点击量: 348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或对被执行人成功采取强制措施并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赏。对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执行线索的有关情况本院予以保密。
      二、悬赏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本院按照登记顺序发放赏金。

      三、联系电话:0716-4732313  




悬赏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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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红胜,男,1972年2月24日生,公民身份号码:422421197202241618,汉族,户籍地址:湖北省江陵县郝穴镇新园街三组79号。

 悬赏金的数额、计算方法和领取条件:截止到目前该案执行标的金额为欠款260386元。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或对被执行人成功采取强制措施并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赏。


悬赏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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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民,男,1972年8月11日生,公民身份号码:512226197208114153,汉族,户籍地址:重庆市奉节县安坪镇小治村10组42号。

悬赏金的数额、计算方法和领取条件:截止到目前该案执行标的金额为欠款246001.75元。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或对被执行人成功采取强制措施并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



悬赏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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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祯菊,女,1988年9月7日生,公民身份号码:421024198809073447,汉族,户籍地址:湖北省江陵县秦市乡多福寺村4组83号。

悬赏金的数额、计算方法和领取条件:截止到目前该案执行标的金额为欠款212492.05元。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或对被执行人成功采取强制措施并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