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举措,快速处理一起企业经济合同纠纷,助湖北某幕墙材料公司顺利追回货款35万元。该案从立案到审结用时不到一个月。
该案中,被告湖南某幕墙公司因承接工程需要,由原告湖北某幕墙材料公司按照要求加工定制铝单板。原告公司依约向被告交付货物后,被告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货款35万元至今未付。2020年6月,原告公司向江陵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该院立案庭审查后及时通过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依法冻结被告公司银行账户。2020年7月,原告湖北某幕墙材料公司依法向该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公司支付货款35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该院民庭承办法官收到该案材料后,依法向被告公司邮寄送达相应应诉文书,并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强调依法履行合同的重要性及违约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通过积极有效的庭前调解,被告湖南某幕墙公司与原告公司及时达成还款协议并支付了相应货款,江陵法院依法及时解除了对被告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该案也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