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1日,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营商办)在宜昌市夷陵区举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江陵法院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据悉,全省共两家法院(丹江口法院,江陵法院)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荆州各县市区仅江陵县作经验交流发言。

2022年以来,江陵法院积极开展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先行改革试点,创新办案机制。去年,该院办理行政诉讼执行案件37件,结案率97.3%,行政主体自动履行率由改革前55%提高至98%,办案质效居全省前列,被省营商办通报表扬。
▲ 一是加强领导

荆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贾亚胜要求江陵法院抓住机遇,确保改革可复制可推广。

县委书记全运宝要求强力改革,实行政务诚信红黑榜制度。

县长李先刚要求府院联动常态化,切实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政法委、信用办、法院定期编发案情与信用通报,在信用中国信息平台公示。政法委发出诚信通报4期,信用办发出通报3期。对守诚信5家单位纳入正面清单,对未按期履行2家单位纳入负面清单。
创新建立涉政务诚信风险评估机制。如某强制拆除房屋案,经评估行政机关存在失信风险。合议庭组织调解赔偿事项,原告撤诉,行政争议得以实质化解。
政法委重点督办行政主体消极应诉、拖延执行等案件,并纳入平安综治考评。如某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政法委责令其积极履行生效裁判。被执行人高度重视,10天内足额履行了支付义务。
信用办对涉政务诚信定期汇总通报。如某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被纳入负面清单,信用办联合有关部门对其信用惩戒。案件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申请信用修复,信用办最后解除其负面记录,恢复其信用。
今后,江陵法院将认真总结,积极探索,确保府院联动常态化、制度化,推动政务诚信协调机制长效运行,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核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到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