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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来源: 本院 时间: 2014-04-10 09:25 点击量: 440

 3月11日上午,江陵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观清主持,党组书记、院长姚国卿作动员讲话,县委第八督导组组长陈诗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督导组其他成员及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姚国卿院长强调,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努力确保公正司法、切实转变司法作风的客观需要。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到开展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紧密联系法院实际,聚焦对照“四风”问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从思想和行为上进行一次大检查、大诊治、大清除,达到正党性、理义务、紧国法、树正气的效果。

姚国卿院长要求,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突出抓好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在县委督导组的指导下,落实领导责任、强化督查检查、营造良好氛围。特别是院领导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带头听取群众意见,带头深入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坚决克服轻视思想、观望心理、敷衍态度、担心情绪,营造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相互帮助、共同进步的生动局面。全面完成“规定动作”,创新落实好“自选动作”任务,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加快推进江陵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陈诗军组长对县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县法院党组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工作思路清晰。同时对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深化学习、把握关键、强化手段、明确重点;二是坚持统筹兼顾,两手抓、两促进,把握好关键节点,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三是打开大门搞活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活动的始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会议最后,全体参会人员对党组集体和班子成员个人进行了民主测评,并集中观看了群众路线教育影片《周恩来的四个昼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