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双方对于土地占用面积存在争议,那么我们就和村委会、乡政府的同志们去现场丈量,双方没有异议的话,我们现在就去……”随后,原、被告按照自己的意愿均实地丈量了土地面积并记录在案,为之后的审理提供依据。这是江陵县人民法院民庭法官就地审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到现场勘查土地时发生的一幕。
为了减轻群众诉累,及时化解矛盾。江陵法院巡回法庭走进马家寨乡高渊村,现场以案说法、以案普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11月13日,该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农村土地合同纠纷案件,邀请村民现场旁听,实地取证,在庭审中普法,在审理中讲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涉案纠纷源于2015年以征地的方式由原江陵县马家寨乡高渊村书记郭某以村委会名义与被告李某签订了一份征地协议,但由原告赵某向土地承包经营者被告李某支付了协议中约定的押金五万元,进而由赵某实际占有土地拟用于扩建加油站。在合同签订三年间,由于各种原因,合同约定的用地需求一直无法实现。 2018年,在该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还耕及土地占有补偿协议,但因该协议迟迟未履行进而引发多次诉讼纠纷,并经当地基层组织及乡政府多次协调未果。今年由于疫情影响,双方再次就押金返还及土地占有补偿费发生纠纷。
通过巡回审理,使当地村民零距离的了解庭审过程,增长法律知识,感受法律威严,同时通过个案就近宣传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政策,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实际效果。近年来,江陵法院主动对标“以案释法”工作新要求,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将法庭开到基层、开到田间地头,努力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出发点,汇聚社会合力,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