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张1565万多元的汇款凭证给一件历时二十多年,跨度几千公里的历史积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申请执行人也为江陵法院送来了“依律司法何必铁血 勇结积案尽显丹心”的锦旗。
1998年,申请执行人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与被执行人肇庆市高要财政局、肇庆市高要区国债服务部之间的证券回购纠纷,诉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并调解结案。其后,由省高院指定江陵县人民法院负责执行,并于2015年8月立案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江陵法院执行人员发现,因时间跨度过大,相关人员基本都调离了原有工作岗位,执行工作的推进一度陷入僵局。又由于高要区国债服务部无偿还能力,高要财政局需承担连带责任,在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财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1500多万元的确不是一个小数目。该院执行人员多管齐下,先是积极与省、市两级法院汇报、沟通,详细确定工作方案。接着通过查询、冻结被执行人部分款项,在起到警示作用的同时又不影响当地财政部门正常运转。先后三次南下广东,督促高要财政局依法履行义务,同时积极与执行人所在地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共同解决问题。
经过江陵法院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当地相关领导表示:政府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绝不能做任何有损公信力的事。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江陵法院终于圆满完成了省高院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