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江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1、强化管党责任。健全并落实法院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确保把基层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2、严肃党内生活。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抓好“三会一课”、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不断提升法院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3、落实组织保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要求,落实基层党建保障。
4、抓好队伍建设。以各项活动为载体,不断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使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更硬,服务宗旨更明,履职能力更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更浓。
二、落实措施及完成时限
1、主持制定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一是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党组书记的主体责任,作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加强对分管领导的督促检查,形成责任传导。二是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主动接受监督,并督促、支持监察室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签订2015年度责任清单和“一岗双责”责任书,建立廉政档案,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时限:全年)
2、建立院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联动机制。一是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院党组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二是开一次述职大会,代表院党组向全院党支部作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三是督促各支部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组织党员上1次党课。认真做好每年1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时限:全年)
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机制。一是选优配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确保至少有1名专职党务干部负责党建工作。从办公经费中列支不少于5万元用于党内活动经费。搭建一个党员活动中心,为党员干部提供交流、学习的平台。(时限:全年)
4、一是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销号工作,切实做到有诺必践,取信于民。二是扎实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前提下,创新完成好自选动作。三是切实做好“三万”活动,努力为联系村组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成立驻村工作组,完成沙岗镇丁垸村、玉台村植树2000株的种植任务,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困难户。四是推动立案窗口功能改造,构建诉讼引导、立案审查、风险告知、判后答疑、信访接待“一站式”工作平台,尽力方便群众诉讼。五是深入推进巡回审判工作,把庭审直接开在群众家门口,切实做到司法为民。(时限:全年)
三、公开形式
将此承诺发布在江陵县人民法院内、外网上。
以上承诺请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