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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长”示范开庭 推动认罪认罚案件快审快结

来源: 江陵法院 时间: 2018-01-19 08:47 点击量: 381

“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新年伊始,法槌敲下,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一案当庭宣判。

1月19日上午,江陵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该案由县检察院检察长刘金梅担任公诉人,县法院院长卜开知担任主审法官并当庭宣判。

庭审中,任主审法官的江陵法院院长卜开知有条不紊的驾驭庭审节奏。在庭审重要环节,让当事人有话在庭上说、有证在庭上举、有理在庭上辩,实现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在认定犯罪事实部分,认真核对,查明事实,针对量刑部分,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仔细审理法定从重、从轻情节;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对裁判结果进行当庭宣判,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层次分明。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某当庭表示不上诉,并于1月22日按照审判结果及时缴纳罚金。

院长带头办理案件,体现了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整体要求,是江陵法院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的体现。通过当庭宣判的方式,提高了对法官办案质量的要求,强化了审判人员的裁判意识,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感,提升了审判效率,推动案件快审快结,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诉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很好地实现了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