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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朋友间对簿公堂顺藤摸瓜寻关键智解困局

来源: 江陵法院 时间: 2021-01-12 09:46 点击量: 608

“我的面子往哪儿放啊?我以后还怎么见人啊,我还钱啊,等我打个电话咯……”11月18日,江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依法强制执行拘留一名女性被执行人胡某(化名)时,她悔不当初。

 事情源于2018年末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2011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胡某向原告王某(化名)借款六次,2016年底经双方核对、出具借条,认定共借款66万元,约定利息为月利率1%,胡某向王某出具还款承诺书,承诺还款期限最长一年,并有担保人在还款承诺书上签名,承诺如不按约定偿还所有借款本息及利息,便将名下房产转让给王某,用于清偿借款本息。然而直至2018年,胡某并未如约偿还本金及利息。随后,王某将胡某告上法庭,经审理,法院判决胡某向王某偿还本金66万及利息,并要求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逾期支付,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19年2月,王某持已生效的判决书及相关证据到法院申请对胡某所欠债务予以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协调双方进行调解,但被告本人均未到场,由其代理人代为协商,双方因意见分歧较大,并未达成协议。经查,胡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多方协调查证,梳理办案思路,寻找破局关键。终于,多次调查后,寻找到了案件突破口,原来胡某借钱是因为其亲戚做生意,资金链出现问题,需要急筹资金周转,本身又是外地人,所以请求胡某以其名义出面借款,并约定借款利息。胡某因此向朋友王某借款,承诺限期还款。经查,胡某亲戚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但多次电话联系,现场沟通,胡某仍是躲避态度,无法达成协议。因此,江陵法院执行部门依法对胡某采取拘留十五天强制措施,逐发生文章开头一幕。

当天下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日胡某亲属还款本金31万元,在其丈夫的担保下,承诺2021年上半年将所剩欠款全部还清,案件画上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