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忠实履职服务大局。围绕县委“加快沿江开发,建设滨江新区”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好我县在加快城乡经济开发、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基础建设、项目引进投产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平等保护市场主体,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积极联系县直企业,建立重点企业联席会议制度,推行法官上门服务,对涉诉企业少用、慎用司法强制措施,保护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公正司法保障民生。依法审理好涉及“业教保医、衣食住行”等民生领域的各类案件,积极参与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民生行为的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化“平安江陵”建设,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重点打击欺行霸市、为非作歹、残害百姓等涉黑涉恶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建立完善立案信访、诉讼引导、诉前调解、风险告知、判后答疑等“一站式”窗口服务,公开案件审理流程和诉讼费收费标准,加大巡回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简化立案手续,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坚持院领导值班接访制度,畅通信访申诉渠道,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和网上案件信息查询,符合网上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60%,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到70%。
四、着力提升审判质效。扎实开展“转变作风年”和“审判管理促进年”活动,深化审判管理体系,各类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60%,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达80%,执行标的到位率达100%。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坚决杜绝冷硬横推、敷衍塞责、庸懒软散等不良习气,做到文明办案、热情服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均衡结案,杜绝出现超审限,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比例达到70%。
五、深入推进廉洁司法。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加强审判岗位风险防控,坚决查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打造过硬法官队伍。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实行人大代表监督员、政协民主监督员和廉政监督员等制度,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让代表满意,让人民放心。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16——4738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