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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兄弟“对簿公堂” 江陵法院法官巧调解促“家和”

来源: 江陵法院 时间: 2017-04-01 14:51 点击量: 296


“家和万事兴”,是人民群众殷殷期望。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就调处了一对母子、兄弟间因房屋析产、土地补偿、老人赡养等问题而引发的三起家事纠纷,该院家事审判法官逐案把脉问诊,巧借外力解心结,巧释亲情促和好,促进了当事人家庭和睦,社会稳定。

 

案情回顾

当事人肖某,江陵县熊河镇某村人,年逾八旬,育有三子一女,长子张美甲、次子张美乙、三子张美丁、女儿张某,肖某户口与次子在一起,其在该村留有老屋一幢。2012年,因江陵经济开发,涉及该村土地征收,肖某及家人就土地补偿款内部分配及老屋所有归属问题达成初步协议。后老人随长子在县城租房居住。2016年,江陵县新一轮土地及房屋征收将上述老屋纳入征收范围,肖某及家人因土地及房屋补偿款归属分配问题发生争执,肖某与其次子母子间以及张美甲与张美丁兄弟间关系出现恶化,矛盾不断升级。后肖某到法院提起两起诉讼状告其三子张美丁,要求其赡养老人支付赡养费并要求其给付土地补偿分配款2万元;张美甲到法院起诉其弟张美丁要求确认老屋分割协议效力、老屋及附属房屋归其所有。

 

实地走访,做到心中有数

“房屋现在是什么情况?”、“土地补偿款怎么回事?”、“老人现在生活如何?”接手案件后,承办法官脑中一一浮现上述问题,只有实地走访调查,才能了解到第一手信息。在当地综治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办案人员赴实地查看。看着眼前杂草丛生、无人居住的房屋,通过勘查拍照,承办法官对当事人之间的房屋争议已有了初步的判断。“还需要见见当事人,了解他们的真实诉讼目的”。承办法官作通过接待张美甲、张美丁,了解事情起因经过,言语交谈中,感受到了他们脾气的倔强和言语中的怒气及心结;走访当事人肖某,通过耐心倾听老人的诉求,了解到老人因年老多病,其真实目的也就是要求三子将其户头上分配的土地补偿款作为赡养费支付给老人,也不希望闹到法院不可开交,亲情失和。面对这样一位慈祥又略有无奈之感的老母亲,承办法官坚定了调解之路。

 

以心贴心,巧释亲情珍贵

通过了解得知,起诉期间老人喜得重孙,该家庭是一个四世同堂的大家庭,老人的次子早年当兵后在外地工作,在家中具有一定的威望。承办法官敏锐感觉到,可以做做次子张美乙的工作,通过双方当事人亲人的劝说也许可以取得意想不到结果。拨通张美乙电话后,法院表明来意,“亲情与金钱相比哪个更珍贵,何况是一个四世同堂的家庭,老人儿孙满堂、安享晚年,家人一起和和睦睦比什么都重要,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坐下来商量?”通过一波三折的沟通,张美乙表示在开庭前将从外地赶回来协助法院做好其母亲及兄弟间的思想工作。

 

借助外力,提倡民风易俗

因本案涉及江陵土地征收工作,当地政府及村委亦高度重视,如果该案处理妥当,可以教育一片,起到示范引导作用。承办法官积极与当地基层组织沟通协调,邀请村委会干部参与调解,由村委会干部站在中立者的角度对该案进行评议,指出了两兄弟存在的问题,让一个古稀老人与自己的子女对簿公堂,不顾及老人的感受,通过讲解村风民规,提倡家庭和睦之风和敬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以社会化情感交流拉近了当事人对法律的认同,为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真心调解,力争案结事了人和

开庭前,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村委会干部见证下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分析了本案的法律关系,讲解有关家庭析产、赡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通过面对面的沟通,双方当事人也讲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以及存在的顾虑和误解。本着家庭和睦、子女尽孝让老人安享晚年的目的,在法官耐心劝解下,肖某与其子张美丁、张美甲与张美丁达成一致意见,由张美丁分期给付肖某土地补偿款2万元;确认老屋归张美甲所有,附属简易房如拆迁后相应补偿款归张美丁;肖某撤回对其子张美丁的赡养诉讼案。庭后,承办法官劝告双方当事人:“不能因为一点经济纠纷就导致兄弟不和、母子不睦,这次事情处理完后,大家要放下芥蒂,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陪老人吃个团圆饭,都是一家人!”随着肖某及子女在调解协议上逐一签字确认,至此,江陵法院审理的这三起家事纠纷案件得到成功化解。

“基层法院处理的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事关人民群众民生利益和幸福指数,只要真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老百姓总能感受到司法阳光的温暖!”该案承办法官如是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