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陵法院法警大队查获一信访当事人携带农药进入诉讼服务大厅,依法收缴一瓶草甘膦异丙胺盐农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恶性事件发生,确保了机关内部安全。
12月5日,诉讼服务大厅的法警发现一位女性当事人哭诉着来到立案大厅,并强行进入,安检人员快速向前止其进入,告知相关安检规定,要求其通过安检门并将所带挎包放入X光机检验。随后,X光机显示包中有疑似液体的危险物品。大厅安保人员当即将该信访人控制,从其挎包中查获一瓶草甘膦异丙胺盐农药,当场予以收缴,并及时向法警大队长倪友海报告。
据悉,该信访当事人沈作枚因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其丈夫陈尚文离婚,想通过“喝农药”给人民法院施压,“以死相逼”,借助此种极端方式来实现其诉求。法警大队长倪友海、立案庭法官助理刘义深对信访人进行情绪安抚,耐心听其诉求,并做释法析理工作,同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妥善处理了农药。最终该信访人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道歉。
年关将近,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日趋严峻,为强化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相关安检制度,法警总队安检人员做到“逢进必检” “逢检必严”“逢物必查”,对查处的管制刀具、农药和其他管制物品将坚决予以收缴,并采取果断措施。同时,加强巡逻力度,对发现可疑人物及时“盘问”。确保人民法院机关安保“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