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江陵县人民法院团支部受到共青团江陵县委的表彰,荣获2011年度“江陵县五四红旗团支部”光荣称号。
近年来,该院团支部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方针,引导青年干警主动发挥优势,尽职尽责,较好地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一是以学习教育为抓手,提高团员队伍素质。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中,该院团支部以打造“学习型团组织”为突破口,成立了两个学习兴趣小组,制定周二、周四定期学习制度,组织团员干警参加思想政治教育、廉政建设教育和业务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团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二是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改进团员工作作风。在“三万”活动中,组织青年干警深入乡镇,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在社区、乡镇设立法制宣传专栏,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走访困难群众,帮助家庭困难儿童,切实帮助群众解决问题、谋福利;同时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在法律上遇到的难题,为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建言献策。三是加强法院阵地建设,丰富团员业余生活。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每年组织干警举办“演讲比赛”、模拟法庭演练、羽毛球、篮球比赛等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奋发的良好氛围。该院团支部讲学习,比奉献,争当各项工作的排头兵,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据悉,该院的曾诚同志、张苗苗同志分别获得了2011年度“江陵县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这些荣誉的获得将激励江陵法院团支部一如既往地秉承团的章程,为党的事业和法院工作发挥出光和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