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推动江陵法院党建工作整体提质、全面提升,根据上级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现作出如下承诺:
1.加强政治学习。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学习强国”网上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和党性修养。
2.层层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切实强化党组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的落实,始终将党建工作当做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督促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履行 “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强化任务落实,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建责任。充分结合市中院司法巡查、县委政治巡察反馈意见,不断完善“承诺、述职、评议、考核、问责”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全面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
3.着力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积极落实“党建工作日”制度,进一步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强化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谈心谈话为重点,不断提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质量。
4.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建设。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高度重视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以及干警个人自媒体信息的发布管理,教育广大干警坚定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重大思想理论问题的辨析引导,对错误思想敢于亮剑,全面净化法院政治生态。
5.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落实,建立常态化巡查、督察制度。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工作作风不断改进,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持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以上承诺在江陵法院官方网站上公开,请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中共江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卜开知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