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精简高效,服务审判的新型扁平化管理模式,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人民法院内部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人民法院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必然选择。近日,江陵法院为进一步提升办公效率,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业务工作,突出审判工作的中心地位,打破原有机构设置,整合力量,将法院司法行政管理人员实行扁平化管理,进行了有益探索。今年元至六月份以来,我院案件结案率对比去年同期有大幅提升,裁判文书上网比在全市基层法院排名第一。
江陵县人民法院94年建院,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新院、小院。全院干警仅49名,入额法官15名,全年案件数2000件左右,案多人少的矛盾特别突出。既要把中央的司法改革的精神落地生根,又要提升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运行的效能和司法公信,是摆在江陵法院党组面前不可逾越的坎。院党组充分听取广大干警的意见建议,反复论证,充分考虑,在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入额法官全部下沉审判一线,对法院综合行政管理部门实行扁平化管理的工作思路,得到全院干警的积极拥护和广泛参与。
法院扁平化管理模式是统筹法院队伍建设中各项管理职能的综合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以坚持党建为先,强化职责定位,整合现有人力资源,提升管理效能为理念,主要负责除审判执行业务以外的辅助性司法行政事务,即队伍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其职责包括党建宣教、办公行政、干部人事、工青妇、财务资产、基建后勤、信息化等为主要内容的司法事务管理工作。办公室设一名主任,四名副主任,按职责岗位定职定责定人,实行扁平化管理运作。这样,既有助于强化综合行政办公室队伍管理及服务保障职能,同时又明确综合行政办公室的工作重点及重心,确保综合行政办公室围绕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发挥各项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