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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来源: 江陵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26-03-30 10:10 点击量: 49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江陵县人民法院现依据申请执行人荆州市博宇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对象

吴伟国,男,1971年6月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60030197106055719,汉族,户籍地址: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镇珠碧江居民委员会基建队3号。

悬赏金的数额、计算方法和领取条件:截止到目前该案执行标的金额为欠款8000元。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或对被执行人成功采取强制措施并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赏。

本悬赏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本院按照登记顺序发放赏金。
以上悬赏举报方式:如有线索举报,请与本院联系,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0716-4739969、0716-4732313

联系人:罗法官

执行法院: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