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双11”电商购物节,有些消费者在付尾款后想退货,商家却以“定金不退”拒绝退款,理由是“订金”可退,“定金”不退。“订金”与“定金”仅一字之差,生活中很多人也经常混用,但实际上,两者含义和法律效果截然不同。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介绍,根据民法典第587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陈音江解释:
专家介绍,做好证据留存是关键。陈音江提醒,消费者下单时需保存商品宣传页面截图、付款凭证、与商家的沟通记录、商品实物照片或视频等四类证据。
专家还提示,消费者在购物平台选择商家时,可查看其首页显示的“证照信息”,尽量选择公示了营业执照、经营地址、联系电话的“正规商家”消费,从源头降低维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