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审判工作

江陵法院:强化服务职能 助力经济发展

来源: 江陵法院 时间: 2017-03-01 11:34 点击量: 413


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为“全面建成幸福小康新江陵”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该意见从创新司法服务举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创造良好治安环境,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这五个方面入手,明确了紧紧围绕江陵县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加快建设两区一中心、全面建成幸福小康新江陵”的总体目标,结合江陵县经济发展实际,注重司法审判职能发挥,依法保障和促进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与举措。

过去三年,江陵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871件,结案3625件,结案率93.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其中涉企案件占比38.7%,同比增长46%。涉企案件的快速增长,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我县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二是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全面推行;三是基层法院管辖案件诉讼标的额大幅度增加。法院案多人少矛盾较以往更为突出,但是经济发展作为全县工作重点,事关人民群众福祉。江陵法院始终将自身工作主动放到全县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深刻领会服务经济发展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是践行审判工作主题的重要途径、是检验法院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全面强化职能定位,着力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该院本次出台的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中,提出了密切跟踪了解县域经济发展动向,确保法院的工作思路、重心与县域经济的发展同步;用活用好司法建议,积极推动依法科学决策;建立重点项目提前介入机制,完善法律风险防控;健全与企业的沟通机制,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充分利用“大调解”工作体系,预防和化解纠纷;强化司法为民宗旨,切实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从维护县域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方针,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规范县域金融市场,促进诚实信用、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形成;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执行强制措施,维护企业正常运转;依法打击破坏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犯罪,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多层次法制宣传体系,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坚持不懈推进司法作风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等二十四项具体措施,为江陵法院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

2017年,是江陵法院的“规范管理年”,在强化管理的同时,更强调规范,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出台,坚决做到将纪律规矩挺在前沿,将全面从严治党摆在首位,将忠实履职落在实处,定实策强实效出实绩,转作风提素质树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