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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 江陵法院 时间: 2017-04-06 11:36 点击量: 1545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作为处在审判执行工作最前沿、与人民群众接触相对更多的基层法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从“案多人少”的困境中突围的必备前提,是治理“庸政懒政”这一现象的重要手段,是强化“四个意识”弘扬赶考精神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保障。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深层次领会基层法院推进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党章》总纲中指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奋力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厉行八项规定、深入扫除“四风”、强力“打虎”“拍蝇”、完善党内法规、落实“两个责任”等一项项举措均显示了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雷霆万钧之势和坚忍不拔之志,践行着“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庄严承诺。在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入推进的今天,基本解决执行难已进入全面攻坚的关键时间节点。面对当前社会矛盾呈现多发和凸显的特性,基层法院作为服务群众、司法为民的重要职能部门和第一方阵,如何抢抓机遇,因势而动,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是对基层法院的重大考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无疑是基层法院做好当前工作的一剂“良方”。通过法院党员干部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充分体现,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深入践行“三严三实”、“两学一做”,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在各项工作中凸显表率作用,定能最有力的为基层法院解决当前“案多人少”的困境破局,为忠诚依法履职践行司法为民谋局,从而激发法官队伍的内生动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二、严格比照新要求,全方位剖析基层法院当前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般而言,基层法院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都日趋完善,党建工作得到不断发展,但与新形势、新常态下法院所肩负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地方。主要表现为:一是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不够,理想信念有所淡化。对于当前形势下人民群众对于法院审判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没有清醒的认识,放松了学习要求,没有认真思考学习体系的构建,导致工作思路也不够开阔,工作创新不足;二是纪律执行的严肃性不够,组织生活有所松懈。交心谈心开展不够频繁和深入,对于各支部的工作抓的不够细不够实,对基层干警的工作思想状况了解不全面,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群众观念不强;三是品德培养的方向性不够,意识形态有所偏离。部分法院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能够约束自身,坚守底线,但是在对周边同事、亲戚、朋友、同学的约束劝诫上没有投入足够的精力,拿出足够的态度,存在“老好人”思想;四是发挥作用的进取性不够,有的领导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责任落实有所松动。“老同志”随着年龄的增长、职务的升迁,放松了党性修养的锻炼和提升,创新意识不足,干事创业的劲头变小了,奋发有为的锐气变弱了,奋斗精神有所缺失。年轻法官面对复杂多样的案情,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需在司法实践中磨练,服务意识有待增强,服务态度有待改善,群众工作经验还需进一步积累。

三、结合从严新常态,多角度激发基层法院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

(一)切实增强理论学习“饥渴感”,明立场正态度。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追求,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法院干警应从明确政治立场切入,以政治合格为要求,深刻认识到自身在政治理论学习上的不足,明确学习政治理论是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全面补足精神上的“钙”。一是科学构建学习体系。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轴”概念,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划定时间节点,明确学习任务,丰富学习内容,完善学习形式,将“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学习能动性,调动学习积极性。党员干部要带头挤出时间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带头到基层学习,向群众学习,重视“两代表一委员”的纽带作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带头将理论知识学深学透,切实提升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整体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平。二是端正态度坚定理想。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上有立场,在点点滴滴上有态度,在方方面面上做表率。以身作则,坚决抵制网络低俗内容、西方的错误思潮影响,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向邹碧华、詹红荔、黄志丽等先进典型的学习,强化榜样的力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主动强化四个意识。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积极发挥院党组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中央和各级党委、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适时提出切合实际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将法院发展与党员管理密切结合,切实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牢固树立“四个自信”,打造“五个过硬”的法院干部队伍。

(二)切实增强纪律执行“约束感”,立规矩强管理。

“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无论是因为‘法盲’导致违纪违法,还是故意违规违法,都要受到追究,否则就会形成‘破窗效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管理监督,就是为了从管理入手,把各项工作都纳入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轨道当中。针对法院目前存在的问题,打开大门集思广益,虚心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逐一整改落实到位,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重托,将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把笼子扎紧扎牢,增加司法透明度,增强司法公信力。一是强化党风廉政意识。加强纪检部门人员配备,提升纪检监察部门人员业务水平,将党风廉政建设放到全院工作中通盘考虑,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在纠正“四风”问题上,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将问题抓早抓小,将工作抓细抓实,全力铲除“四风”滋生土壤,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顶风违纪者露头就打。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刻认识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是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途径。在严格落实 “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开展交心谈心,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集中解决好突出问题,清浊气、去邪气、树正气,立明规矩、以上率下、固本培元。三是切实增强党性观念。将党章作为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带头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要求,深入领会《准则》《条例》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对于党的优良传统的传承和发扬,将“总开关”拧紧,将思想基础打牢。

(三)切实增强品德培养“文化感”,树正气知廉耻。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历程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革命精神,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和丰厚的政治资源。在学习工作中必须深刻领会,摆正自身位置,将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与培养法院文化相结合,以相互之间的深度融合,来全面促进法院干警的吸收与提高,与时俱进地加以弘扬。一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问题为导向,深化法院司法改革,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司法审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来行使神圣的审判权,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紧密联系人民群众。认真研究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司法需求,进一步加强并改进与两代表一委员的联络工作,注重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人民陪审员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作用,多方式、多渠道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提升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知度、认同度、满意度。三是深入开展批评与自己批评。本着对党组织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直言,从谏如流,将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党内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经常开展,重点落实,进而不断自我净化,不断增强免疫力,不断自我提高。

(四)切实增强作用发挥“获得感”, 促落实勇担当。

切实强化干部履职尽责的实绩考评,将作用发挥与绩效考核挂钩,通过比学习、比工作、比作风,努力创造一个创先争优的环境,使广大干警时时感受到差距,处处感受到压力,加速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落实,让能力强、作风实的干警脱颖而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加强引导提升认识。从党组书记开始,在法院党建中作出表率,将全面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推进,当做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强化主体意识,紧抓“关键少数”,坚决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扑下身子抓落实。二是科学推进注重创新。紧紧围绕群众意见最大、反映最多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问题整治,实化工作举措。通过改进考核方法,完善评价体系,将日常发现的问题纳入年度考核,系统全面地考核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实绩,以此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三是强化监督确保落实。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的工作任务,把责任层层分解到基层,细化责任体系,具体落实到个人,建立起上下互动、有机链接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以案为戒全面强化对审判权运行的常态化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进一步健全法院内部惩治和反腐败体系建设。